一、烧伤救援应急预案
分为一般应急预案和特殊应急预案。一般应急预案为扑火作战时的通用预案,分为指挥部、总队、支队、大队、中队五级,出动不同规模启动不同层级预案。特殊应急预案指应对重大森林火灾和出现重大伤情的处置两种。
二、卫勤组织编成
1.救护机构编成和任务。(1)各参战总队组成两个救护组。第一救护组跟随总队前指,主要负责参战部队和前指人员的卫生防病,伤病员救治与后送。第二救护组作为总队基指掌握的卫勤机动力量,做好随时增援前指和接应保障的准备。(2)各参战支队卫生队(卫生所)战时组成救护所,伴随本级部队,负责一线灭火官兵的卫生防病,伤病员的现场抢救、医疗和后送。(3)各参战大(中)队成立抢救组,负责本级伤病员的现场救护、医疗和后送。
2.卫勤力量的分配和使用。总队救护组和支队救护组集中展开,总队救护组携运行战救器材1套、总队战救药材1个基数;支队救护所携运行战救器材1套、支队战救药材1个基数;大(中)队携战救器材1套,大队战救药材1个基数;参战官兵单兵携带卫勤物资为:三角巾2个、单兵急救药包1个(此药包为森林部队自主研发,15x15x5cm大,内含多种针对性药物和器材,每次战前检查补充,战后再补充);参加海拔3000米以上高原地区作战的部队要配备抗缺氧药物和制氧设备。
3.药材储备和补充。各参战总队救护组、支队救护所在接到预先号令后,立即增加1个基数的战救药材储备量。并对药品、器材进行检查。战救药材消耗1/2时申请补充,逐级前送,注意节约并充分利用就便器材。如不能及时前送,应积极与当地医疗部门取得联系,请求支援或就地购买。
4.卫勤协同。各救护组(所)要加强联系,可不受建制限制,见伤员就收,互相支援,共同完成伤员的救治和后送。如保障有困难,各总队救护组要及时向指挥部前指报告,请求增援。各级救护组(所)要及时与地方医疗机构联系,做到自我保障与地方医疗机构保障相结合。
5.卫生防疫与防护。部队到达扑火现场后,救护队应立即展开疫情侦察,重点查明当地传染病、自然疫源性传染病和医学动物种类。结合当地地理、气候的特点,有针对性做好防病工作,特别要做好部队卫生常识教育、宿营地的正确选择和营地卫生管理,把好防寒关、饮食饮水卫生关和预防接种、服药关。
(丁凡 报道)